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有哪些?
如今,涉及到知識產權侵權的案件越來越多,很多人都在問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有哪些、知識產權制度的作用是什么等問題,現在就來一探究竟......
(一)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權屬、侵權、合同糾紛案件;申請訴前停止侵犯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行為案件,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證據保全案件;其他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糾紛案件。
(二)專利權和專利申請權權屬、侵權、合同糾紛案件;假冒他人專利糾紛案件;發(fā)明專利申請公布后,專利權授予前使用費糾紛案件;職務發(fā)明創(chuàng)造發(fā)明人、設計人獎勵、報酬糾紛案件;訴前申請停止侵權、訴前申請財產保全案件;發(fā)明人、設計人資格糾紛案件;其他專利糾紛案件。
(三)注冊商標專用權權屬、侵權、合同糾紛案件;申請訴前停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件;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證據保全案件;其他商標糾紛案件。
(四)植物新品種申請權糾紛案件;植物新品種權權利歸屬糾紛案件;轉讓植物新品種申請權和轉讓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件;侵犯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件。
(五)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權屬糾紛案件;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轉讓合同糾紛案件;侵犯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糾紛案件;訴前申請停止侵權案件;訴前申請財產保全案件;其他涉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的案件。
(六)侵犯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糾紛案件;侵犯企業(yè)名稱或者姓名糾紛案件;偽造、冒用認證標志糾紛案件;偽造、冒用名優(yōu)標志糾紛案件;偽造產地糾紛案件;虛假宣傳糾紛案件;侵犯商業(yè)秘密糾紛案件;損害商業(yè)信譽、商品聲譽糾紛案件;其他類型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
(七)技術開發(fā)、技術轉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合同糾紛案件。
(八)發(fā)現權、發(fā)明權糾紛案件。
(九)其他類型知識產權糾紛案件。
知識產權制度的作用是什么?
1、有利于實現我國經濟與國際經濟接軌;
2、有利于鼓勵發(fā)明創(chuàng)造,促進技術創(chuàng)新;
3、有利于引進國外先進技術;
4、有利于吸引境外投資;
5、有利于開拓國際市場。
知識產權制度的國際化發(fā)展
知識產權制度的國際化發(fā)展是指世界各國知識產權制度在實質內容和申請審批程序上逐步簡化一致和統一,日趨國際化。
知識產權的地域性、無形性和易傳播性,一方面使得本國產生的智力成果在國外不能取得當然的保護;另一方面,由于傳播媒體、通訊工具的迅速發(fā)展和國際交流的日益頻繁,大量的智力成果十分容易越過國界而進入他國。如果不對這些智力成果進行有效的國際保護,勢必會影響、阻礙國際貿易及科學技術和文化的正常交流與合作。知識產權制度的國際化發(fā)展,反映了科技和經濟國際化發(fā)展的客觀要求。